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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科技: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0:08:52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股东可现场或委托出席。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股东大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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