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0:08:16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审议确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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