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15:05:4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佩声明,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亦非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本人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证券期货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勤勉履职,确保独立判断,接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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