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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8:12:09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天津普林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多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8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因6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系数未达100%,公司将注销26328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此外,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74.57%,满足公司层面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要求。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0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注销及行权条件成就之目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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