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5:04:4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主要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继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但不直接产生效益,短期内可能对业绩表现带来一定影响。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行业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等风险。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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