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4:58:4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91号)。批复内容如下: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0亿元永续次级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二、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及注册文件要求,结合股东会授权办理发行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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