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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航股份: 贵航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简述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4:51:52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23 公司简称:贵航股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A股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航股份
股票代码:600523

董事会秘书:何君
电话:0851-83802670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江路361号
电子信箱:ghgf700523@163.com

证券事务代表:黎明
电话:0851-83802670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江路361号
电子信箱:ghgf700523@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4,035,031,500.22,上年度末:4,177,549,991.70,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00,680,703.02,上年度末:3,066,267,171.30,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1.12

营业收入:1,233,794,044.72,上年同期:1,114,671,613.51,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0.69
利润总额:105,402,889.41,上年同期:88,973,871.72,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479,322.51,上年同期:73,955,235.59,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511,416.29,上年同期:65,376,856.92,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3.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20,689.15,上年同期:772,322.28,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1,上年同期:2.54,增加0.2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上年同期:0.18,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上年同期:0.18,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2.22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4,300

股东名称: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37.01,持股数量:149,623,188,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9.28,持股数量:37,524,155,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5.15,持股数量:20,834,277,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10,400,000
股东名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1.02,持股数量:4,141,225,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白天行,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80,持股数量:3,220,34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齐丽萍,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43,持股数量:1,752,9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程学生,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43,持股数量:1,728,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冷佳明,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30,持股数量:1,200,882,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济南贝启信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0.30,持股数量:1,20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孙恩菊,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28,持股数量:1,120,54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第一、第二大股东均为隶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国有法人股东,这二位股东与其它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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