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3:15:40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须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须符合国家规定,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需自查独立性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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