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1:01:0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佩为公司第9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通过了第8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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