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0:48:57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证券事务代表及证券事务部协助处理日常事务。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包括公司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要合同、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记录知情人名单、知悉时间和内容等信息。知情人应对内幕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时点和人员。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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