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0:36:38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5-09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报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发行规模不超过115亿元,最终规模以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批复为准。资金用途为到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及项目建设等合规用途。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具体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利率采取固定利率形式,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发行方式为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事宜。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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