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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场: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0:03:1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规定,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及职工工资福利等方案,并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裁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总裁主持,研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定由总裁最终确定并形成纪要,需董事会审议的事项由总裁提交。总裁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包括年度计划实施、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及投资项目进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本细则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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