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0:03:0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投资安全增值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涵盖全资子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
制度规定公司依法参与控股子公司的治理架构,选派代表公司利益的董事、经理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行使管理职能,控股子公司的重要决议需报公司备案。
业务管理方面,控股子公司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业务范围和重大交易审批权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投资项目、筹资活动、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对外捐赠等进行严格审核监督。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上述活动。
财务报表管理上,控股子公司采用与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定期上报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发现差错及时纠正。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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