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23:05:5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公司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董事、高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其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管可通过上交所的证券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
董事、高管需在任职、个人信息变化、离任等情况下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公司应确保相关人员不发生内幕交易行为。董事、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董事、高管每年转让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董事、高管因买卖本公司股票发生变动的,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违规买卖股票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披露并采取补救措施。董事、高管计划减持股份的,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公司对违反办法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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