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19:48:51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及高管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合并分立与解散清算等。公司注册资本为111,279,729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包括高长泉、高兆春等。公司可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或回购股份,但需遵循相关程序。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利润分配优先考虑现金分红,每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合并或分立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合并分立、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并通过主管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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