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19:48:27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需在特定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等。相关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提前15个交易日填写《买卖公司证券申报表》,并由董事会秘书进行信息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此外,相关人员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制度还明确了违规交易的处理措施,如公司将收回相关人员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