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8:17:5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该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为公司现有及潜在投资者,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包括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并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无阻。公司需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由专人负责,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公司还应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如路演、分析师会议等。公司必须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此外,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介绍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等内容。公司应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积极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的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除非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术语与公司章程一致,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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