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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能源: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8:16:38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此外,修订内容还包括:公司章程第一条增加了对公司、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第二条增加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八条明确了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且法定代表人辞任时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新增了法定代表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等内容。本次修订还涉及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任职资格及义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等方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特此公告。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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