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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能源: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8:10:58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会议筹备等。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不适合担任的情形。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支持其工作。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在离职或解聘情况下,公司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且应在六个月内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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