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7:27:10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需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责任和义务,确保勤勉尽责,并在年报公布前严格保密。管理层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安排实地考察。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后分别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风险评估等事项,并形成书面记录。若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独立董事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独立董事还需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决策程序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事项,对年报内容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条件。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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