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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7:27:01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菲达环保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9月7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67.1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67%,研发费用增长率为16.48%,新增专利授权量为63件,均达到考核目标。首次授予部分263名激励对象中,258名考核结果为“优秀”或“称职”,5名为“基本称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6.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公司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必要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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