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6:40:4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布了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南亚新材已履行多项批准和授权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和通过。
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首次授予价格由11.19元/股调整为10.99元/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9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28.12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140.03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预留的74.7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明确激励对象也作废失效,共计作废214.73万股。
公司需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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