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0:48:43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治理结构。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并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委员会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连选可以连任。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交易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会成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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