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5 23:46:53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事故原因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等情况将从重处理。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主动纠正和挽回损失等情况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作检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现责任追究范围事件时,可附带经济处罚。本制度也适用于公司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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