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5 23:38:04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总裁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总裁任职需具备丰富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备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组织机构等能力,且无特定禁止情形。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基本管理制度等多项职权。总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落实董事会决议,履行多项义务,如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商业机会、不得挪用公司资金等。总裁通过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事项,协调、检查、督促和部署各部门和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总裁召集和主持。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2日。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