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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辰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5 22:31:52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董事应亲自出席,如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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