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5 22:29:10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和协调,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应履行及时、公平披露义务,确保信息在公开前保密。定期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股票变动等。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仲裁、关联交易等。公司应关注股票交易异常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记录和档案管理,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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