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5 22:28:54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和信息披露等。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任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媒体沟通、培训董事和高管、督促合规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受公司董事会指导及绩效考核,还需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导和考核。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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