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4 00:01:56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936.5412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制造、安装及销售,技术研发及服务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起人包括高纪凡、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等25名自然人及法人。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还规定了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明确了公司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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