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3 22:08:31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根据此前公告,卢红萍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卢红萍、涂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对象为卢红萍、涂瀚,发行完成后,二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且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可免于发出要约。认购对象已作出相应承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免于要约收购、限售期相关政策有变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3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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