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20:34:04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维护公司独立性和资金安全。制度明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形式。公司不得以垫支费用、预付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提供资金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以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等形式提供资金。
公司设立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日常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确保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一旦发现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公司将启动“占用即冻结”机制,冻结大股东股份并要求限期清偿。若大股东无法按时清偿,公司将申请变现股份偿还资金。此外,公司还将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于协助、纵容资金占用的董事和高管,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罢免。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