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12:48:14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出具发行保荐书。保荐人承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成立于1998年4月23日,注册地址位于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62,033.208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晓。本次发行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害关系。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包括质控评审、内部问核、内核评审会议等,最终审核通过。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的情形。保荐人还核查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业务独立性、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认为发行人符合相关发行条件。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