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01:29:15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4日至8月13日,公示方式为公司内部张贴。公示期间,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或现场沟通等方式向监事会反馈异议,监事会负责记录相关信息。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及任职情况等信息。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重大误解之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合法有效。特此公告。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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