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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4 19:59:1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14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666号公司C楼二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409,8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508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71,210,627股;网络投票股东72人,代表股份199,245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73人,代表股份1,062,872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1,371,172股,反对13,000股,弃权25,700股。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4,172股,反对13,000股,弃权25,700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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