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6 01:00:27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董事及高管人选及其任职资格,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说明理由。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交流需求、搜寻人选、审查资格等。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需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内容需保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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