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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控智造: 万控智造: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6 00:59:59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和程序,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有特定情形者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如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公司应在股票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治理机制建设、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事务。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董事会秘书还需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指导和考核。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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