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6 00:55:45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等条件。选聘程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选聘结果应及时公示。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制度还规定了解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强调了信息安全管理和文件资料保存要求。制度自2025年7月25日起生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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