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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6 00:54:53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职工的合法权益。规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3年。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等。董事应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根据提议召集。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等特定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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