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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6 00:54:05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7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选举董事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制度规定,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2名以上董事的议案,不适用于选举1名董事的情况。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候选人需提交详细资料并作出书面承诺。选举时,股东投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投票数不能超过最高限额。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当选董事需获得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的投票表决权数。若当选人数不足,将在下次股东会补选。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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