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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25日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6 00:26:00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及股东行为,提高议事效率,确保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股东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须提前公告,提案内容应明确且合法,会议表决采用现场、网络等方式,确保股东参与度。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明确了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决议效力等内容,确保股东会依法合规进行。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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