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6 00:25:4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依法设立或通过收购获得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权利,享有投资收益和重大事项决策权,并负有指导、监督和服务的义务。子公司需按照公司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重大事项。公司通过推荐或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子公司需定期报送报表和财务分析文件,遵守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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