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5 09:02:15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及涉及外部信息报送的单位或个人。
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相关内容。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材料。如需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时间不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时,应向接受方发送《保密提示函》,提示其履行保密义务,并将接受方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在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事项中,如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应要求对方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协议》。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如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如违反本制度,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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