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4 09:10:21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针对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关于募投项目与融资规模的问题,发行人说明了募投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与现有业务的关系、必要性和合理性、土地招拍挂情况及建设进展、投资构成明细、效益预测依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融资规模合理性。
核查了九华山狮子峰景区客运索道项目的用地招拍挂情况和建设进展,确认该项目土地招拍挂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先行启动的配套路桥工程已基本完工,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关于控股股东文旅集团所持股份锁定期,文旅集团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18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关于九华山风景区内部客运专营权到期后续签问题,核查结果显示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公司经营及募投项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核查结果显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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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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