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3 21:46:40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其主要职责包括与证券监管机构沟通、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协调投资者关系、参与公司治理运作的合规性审查、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管公司重要文件、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等。
任职资格方面,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诚信记录、专业知识及沟通协调能力,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等。
公司应保障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支持,确保其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因故不能履职时,应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职责。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辞职或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并在离任时进行审查和移交手续。董事会秘书应对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承担直接责任,因工作失职或违法违规导致重大差错或损失的,公司将采取内部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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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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