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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兰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3 21:31:07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三名为独立董事,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部控制、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等。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委员会负责选聘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审查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议事规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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