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3 09:02:57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公司制定此规则。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委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良好操守,任期与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独立董事委员连任不超过6年。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审计机构,监督财务总监聘任等。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委员会需与管理层、财务总监及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并监督审计质量。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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