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2 22:08:56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隆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因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5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9,750股,回购价格为28.20元/股。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相关公告,并在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2025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股份专用账户,预计859,750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7月25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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