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2 22:02:53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生效。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至新董事就任。股东会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且应在股东会召开前通知拟被解除职务的董事并允许其申辩。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应办妥移交手续,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董事因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董事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且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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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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