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8 22:51:46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传真:010-66090016,邮编:100005。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陈娇女士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15:00。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469,668,513股,反对13,429,892股,弃权457,640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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