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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8 22:51:16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接受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朱晓明律师、茹秋乐律师就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13:30在上海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305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15,149,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86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10,727,5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3817%,反对票3,965,600股,弃权票456,031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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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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